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威海市宇王集團海洋生物工程限公司溫室氣體排放認證報告
發布時間:
2024-08-27
來源:
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的《工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 和報告通則》,本報告主體核算了2023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,并填寫
了相關數據表格?,F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:
一、企業基本情況
1.1企業基本情況
表1.1企業基本情況
一、工廠基本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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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廠名稱 |
威海市宇王集團海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|
||
工廠地址 |
山東省威海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青島南路 339-9 號 |
||
所屬行業 |
食品制造業(1400) |
主要產品 |
水產制品 |
單位性質 |
內資(□國有□集體?民營) □中外合資□港澳臺□外商獨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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統一社會 信用代碼 |
91371000579373171K |
法定代表人 |
白義化 |
申報工作 聯系部門 |
項目科 |
聯系人 |
姜經理 |
聯系電話 |
18506312909 |
電子郵箱 |
1.2 公司簡介
威海市宇王集團海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位于山東省威海市經濟 技術開發區青島南路 339-9 號,注冊資金 1500 萬元,法定代表人:
白義化,成立時間為 2011 年 7 月 12 日。
1.3 企業生產經營情況
公司現全新配套有2 座 GMP 廠房,均建于公司北面,主要生產 劑型有口服液、粉劑、顆粒劑、片劑、硬膠囊。該生產線還可以加工
液體飲料、固體飲料、壓片糖果、特殊膳食運動營養食品等普通食品。
同時在公司南面建有1 座廠房,主要生產即食海鮮罐頭系列等普通產品 。目前公司已配套全自動易拉罐飲料、PET 瓶裝飲料、玻璃瓶 裝飲料生產線等。現主要產品有:魚鱗膠原蛋白肽系列、海洋魚低聚 肽系列、海參肽系列、大鯢肽系列、牡蠣肽系列、特殊膳食、南極磷
蝦小分子肽系列、巖藻聚糖硫酸酯及海藻糖系列等。
與中科院過程所共同研發的魚膠原蛋白肽項目、與中國水產科學 院黃海水產研究所合作海藻多糖項目、與中國水產科學研究所東海水 產研究所合作南極磷蝦小分子肽項目獲得山東省重點研發計劃項目。 與中國海洋大學合作的海洋生物蛋白肽產品榮獲國家海洋局一等獎, 魚鱗膠原蛋白系列及海洋功能食品,技術標準、產品質量達到了國內
國際領先水平。
1.4 重點排放設備設施
威海市宇王集團海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依賴多種高能耗設備來完 成其生產流程。以下是關鍵設備的詳細描述,包括每臺設備的具體用
途、能耗占比和在生產中的重要性:
這些設備的能效管理和優化是公司降低能耗和減少環境影響的 關鍵。通過定期的維護和升級,以及采用先進的能源管理系統,公司
努力提高能效,減少生產過程中的能源浪費。
二、碳足跡核算方法
2.1 測算范圍
碳足跡是指在某一特定時間段內,直接或間接由個人、組織、事 件或產品產生的二氧化碳(CO2 )及其他溫室氣體(GHG)的總排放 量,通常以二氧化碳當量(CO2e)來衡量。它是評估氣候變化影響的 一項重要指標,反映了人類活動對環境的直接或間接影響。碳足跡是 指公司在其運營過程中所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總量。這些排放來自于 公司的直接能源消耗(如電力、熱力),也可能來自于間接活動,如
員工通勤、供應鏈管理等。
2.2 測算方法
碳足跡的測算方法基于活動數據和排放因子。首先收集公司數據, 如能源消耗量、物料使用量等。隨后,將這些活動數據與對應的排放 因子(每單位活動數據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量)相乘,以計算出總的
溫室氣體排放量。
2.3 報告涵蓋的時間和責任
本報告涵蓋了 2023 年度的碳足跡數據,具體的時間范圍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,為該公司的可持續發展制定提供 了實時量化的參考。威海市宇王集團海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在碳足跡
核算中專門的核算團隊負責數據的收集、計算和報告。
2.4 溫室氣體量化
《溫室氣體核算體系》(GHGProtocol)將溫室氣體的排放將被
劃分為三個排放范圍
1)范圍一(直接排放)
2)范圍二(間接排放)
3)范圍三(其他間接排放)。
(1)直接排放
直接排放包括公司化石燃料燃燒排放量的排放;
a) 汽油相關的排放源主要為兩輛輛燃油公車所產生的
排放量;
b) 柴油相關的排放源主要為裝卸用鏟車、叉車使用的
燃油類設備,以及液壓機脫模作業過程中所產生的排放量;
c) 天然氣相關的排放源主要為燃氣蒸汽鍋爐供暖、食
堂燃氣灶做菜環節中產生的排放量;
(2)間接排放
a) 工業生產過程的過程排放量;
b) 公司外購的電力產生的排放;
三、溫室氣體排放量
本報告主體溫室氣體排放總量如表2-1所示。
表2-1溫室氣體排放總量表
|
2023年 |
溫室氣體排放總量(tCO2) |
416.5 |
具體排放信息見附表1。
四、活動水平數據及其來源說明
本報告主體溫室氣體排放涉及活動水平數據類別見表3-1。
表3-1活動水平數據類別表
|
2023年 |
化石燃料燃燒活動水平數據 |
√ |
工業生產過程活動水平數據 |
—— |
凈購入電力活動水平數據 |
√ |
凈購入熱力活動水平數據 |
—— |
本報告主體涉及到的所有活動水平數據種類及來源詳見表3-2。
表3-2活動水平及其來源
凈消耗量數據來源 |
低位發熱值數據來源 |
||
化石燃料燃燒 |
燃煤 |
—— |
—— |
原油 |
—— |
—— |
|
燃料油 |
—— |
—— |
|
汽油 |
《能源消費臺賬》 |
指南缺省值 |
|
柴油 |
《能源消費臺賬》 |
指南缺省值 |
|
煉廠干氣 |
—— |
—— |
|
其他石油制品 |
—— |
—— |
|
天然氣 |
《能源消費臺賬》 |
指南缺省值 |
|
焦爐煤氣 |
—— |
—— |
|
其他煤氣 |
—— |
—— |
|
工業生產過程 |
數據來源 |
||
石灰石 |
—— |
||
白云石 |
—— |
||
菱鎂石 |
—— |
||
黏土 |
—— |
||
石墨電極 |
—— |
||
凈購入能源 |
數據來源 |
||
電力凈購入量 |
《能源消費臺賬》 |
||
熱力凈購入量 |
—— |
本報告主體活動水平數據詳見附表2。
五、排放因子及其來源說明
本報告主體溫室氣體排放涉及排放因子和計算系數類別見表4-1。
表4-1排放因子和計算系數類別表
|
2023年 |
化石燃料燃燒排放因子數據 |
√ |
工業生產過程排放因子數據 |
—— |
凈購入電力排放因子數據 |
√ |
凈購入熱力活動水平數據 |
—— |
本報告主體涉及到的所有排放因子種類及來源詳見表4-2。
表4-2排放因子及其來源
|
單位熱值含碳量數據來源 |
碳氧化率數據來源 |
|
化石燃料 燃燒 |
燃煤 |
—— |
—— |
原油 |
—— |
—— |
|
燃料油 |
—— |
—— |
|
汽油 |
指南缺省值 |
指南缺省值 |
|
柴油 |
指南缺省值 |
指南缺省值 |
|
煉廠干氣 |
—— |
—— |
|
其他石油制品 |
—— |
—— |
|
天然氣 |
指南缺省值 |
指南缺省值 |
|
焦爐煤氣 |
—— |
—— |
|
其他煤氣 |
—— |
—— |
|
工業生產 過程 |
數據來源 |
||
石灰石 |
—— |
||
白云石 |
—— |
||
菱鎂石 |
—— |
||
黏土 |
—— |
||
石墨電極 |
—— |
||
凈購入電 力 |
數據來源 |
||
電力排放因子 |
《關于做好 2023—2025 年發電行業企業溫室氣體 排放報告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》(環辦氣候函 【2023】43 號) |
排放因子具體數據見附表3。
附表 1 報告主體 2023 年溫室氣體排放量匯總表
源類別 |
排放量(單位:噸) |
溫室氣體排放量(噸 位:噸CO2e) |
|
化石燃料燃燒CO2排放 |
—— |
—— |
|
工業生產過程CO2排放 |
—— |
—— |
|
工業廢水厭氧處理CH4排放量 |
—— |
—— |
|
CH4 回收與銷毀量 |
CH4 回收自用量 |
—— |
—— |
CH4 回收外供第三方量 |
—— |
—— |
|
CH4火炬銷毀量 |
—— |
—— |
|
CO2 回收利用量 |
—— |
—— |
|
企業凈購入電力隱含的CO2排放 |
|
|
|
企業凈購入熱力隱含的CO2排放 |
—— |
—— |
|
其他顯著存在的排放源 |
—— |
—— |
|
企業溫室氣體排放總量(噸CO2e) |
不包括凈購入電力和 熱力隱含的CO2排放 |
-- |
|
包括凈購入電力和熱 力隱含的CO2排放 |
416.5 |
附表2報告主體化石燃料燃燒的活動水平和排放因子數據一覽表
能源種類 |
凈消耗量(t,萬Nm3) |
低位發熱量(GJ/t或GJ/萬Nm3) |
單位熱值含碳量(tC/TJ) |
碳氧化率(%) |
排放量(tCO2) |
天然氣 |
—— |
—— |
—— |
—— |
—— |
柴油 |
—— |
—— |
—— |
—— |
—— |
汽油 |
—— |
—— |
—— |
—— |
—— |
合計 |
(tCO2) |
附表3碳酸鹽使用的活動水平和排放因子數據一覽表
碳酸鹽種類 |
消耗量(單位:噸/年) |
碳酸鹽質量百分比純度(%) |
CO2排放因子(噸CO2/噸碳酸鹽) |
石灰石 |
—— |
—— |
—— |
白云石 |
—— |
—— |
—— |
菱鎂石 |
—— |
—— |
—— |
黏土 |
—— |
—— |
—— |
....... |
—— |
—— |
—— |
無數據 |
附表3-1工業生產過程活動水平及排放因子數據一覽表
名稱 |
消耗量(單位:噸/年) |
CO2排放因子(噸CO2/t) |
—— |
—— |
—— |
無數據 |
*:采用《中國鋼鐵生產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(試行)》中的CO2排放因子數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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